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徐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二)
2024-03-14
更新时间:2024-03-14 22:13:25作者:佚名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徐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公告(二)
一、确认方式
本 报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不必到现场确认。
凡在网上报名时选择“3244徐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且符合本 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11月2日9:00-11月4日17:00登录研招网,完成报考信息网上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建议不要在确认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时间补充材料。
二、确认流程
考生提交相关材料后,需在1个工作日后及时查询审核结果(11月4日提交材料的考生,需在当天17:00前查询审核结果)。提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即通过审核,完成确认。提示“未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间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如不符合本 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请尽快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
三、确认材料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宽高比例3:4,头部不能过大或过小,须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证件照片须客观反映本人的真实面貌,以免系统审核不通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须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3.本人手持身份证人像面照片。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须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以上1、2、3项为必须,以下资料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如实提供
4.在徐州地区普通高校就读的2022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中学生信息页(包含学号、姓名、学校名称、专业)、注册章页照片(各学期的学籍注册章必须盖注完整)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
5.具有徐州地区户籍的社会考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6.非徐州地区户籍在徐州地区工作的社会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出具近三个月(8、9、10月)由用人单位为其在徐州地区的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原件的照片;(2)出具近三个月(8、9、10月)由用人单位为其在徐州地区的税务部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原件的照片;(3)在徐州地区经营企业的,可提供本人在徐州地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的照片。
在线打印的社保凭证或税务部门个人所得税凭证,请务必保证在线验证码完整清晰。
7.如在网报时学历未通过认证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的照片;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8.如考生由于更改姓名而导致网上学历校验不通过的,除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外,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原件的照片。
9.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须参照社会考生网上确认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三部分第5或6条),此外还须提供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原件的照片。
10.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参照社会考生网上确认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第三部分第5或6条),此外还须提供海外高校录取的有关材料。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照片。
四、特别提醒
1.考生须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00)予以网上确认,逾期不得补办。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后,应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登陆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未通过审核的,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我们将核实其真实性,如有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4.考生需于12月18日-2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等均须使用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5.查询考点考场信息:请所有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徐州教育”和网站“徐州招生信息网”(http://www.xzszb.net),本 报考点将于考试前公布研考考点考场。
6.其它未列事项请参阅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
徐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