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大桥高级中学202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24-05-16
更新时间:2024-05-16 00:17:51作者:佚名
为贯彻五育并举方针,深入推进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发现学生运动天赋,培养学生体育特长,促进我校特色、多样、高品质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扬教发〔2021〕19号)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今年在江都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优秀运动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情况
二、招生对象
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没有休学经历)。
三、报名条件
优秀运动员须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以上阳光体育竞赛并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在籍在校学生:
1. 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运动员。
2. 代表扬州市在省体育局注册并参加省级及以上(由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非表演项目)获得录取名次(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
3. 参加市级(由市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阳光体育竞赛获得录取名次前三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
4. 参加县级(由县政府或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年度阳光体育竞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第二名)的学生运动员。
体育竞赛集体项目中主力队员的界定,以体育竞赛秩序册、成绩册中的原始记载为准。
5.初中阶段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考试且成绩达到升学总分的60%以上。
四、报名方法
1. 5月16日前,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拟自主招收优秀运动员申报表》(附后)一式三份,并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学生所在初中学校校长室。
2. 5月18日前,各有关初中根据有关学生的条件及申请向拟招生学校校长室推荐,同时报送以下材料:《2021年扬州市普通高级中学拟自主招收优秀运动员申报表》(附后)一式三份、拟招收运动员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和参加相关体育项目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按区教育局文件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一式三份),并准备好获奖文件的原件(个人或团体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原件),一并送交到我校体艺中心,相应材料的电子文件也请一并打包送交,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前。
联系人:体艺中心 陈老师 电话:13773463802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方法
根据江都区教育局审批的招收优秀运动员计划和报名情况,组织对有升学需求的运动员进行体育专业测试。测试合格后,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按运动水平和文化成绩排序,将具体意见上报江都区教育局。对符合优秀运动员资格、中考成绩达到相关规定的学生,由江都区中招办统一录取。入学前,学校与优秀运动员及家长签订专业训练及参赛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校运动队训练并不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体育比赛的学生,一律取消所享受的优秀运动员照顾待遇,并按升学当年普通生招生录取政策予以转学、退学等。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高级中学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