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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更新时间:2024-01-01 11:13:06作者:未知
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2022年秋学期七年级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通告内容
一、招生对象
1.经小学毕业考核的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
2.经小学毕业考核的非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应届小学毕业生,但房产(户籍与房产一致)在华罗庚实验学校初中部施教区的。
二、招生计划- 12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1.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本届六年级学生全部对口直升到华罗庚实验学校初中部。
2.非华罗庚实验学校本届六年级学生,但房产在初中部施教区的:
①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虹桥路折至县府路;南:南环一路经滨河路折至虹品街;西:沿河东路;北:东门大街折至县府路(公园巷);外加:愚池湾公寓。
②施教区主要覆盖
南园新村、南园二村、滨河广场、弘化新村、公园新村(县府路以西区域)、新天地广场、司马坊、刘家塘小区、公园巷(内部道路以西区域)、中山路小区、市场路小区、愚池湾公寓。
五、招生办法
1.本届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无需材料审核,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5月16日前登入“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2.非华罗庚实验学校本届六年级学生,但房产在初中部施教区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5月16日前登入“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并将下列材料交原毕业小学,届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华罗庚实验学校完成材料审核。
准备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其中房产证主页、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户口簿的主页和相关家庭成员页,还须同时提供复印件)。“新天地广场”初中新生入学所需房户材料:购房协议(原件)、购房增值税发票(原件)和购房契税税票(原件),或房产证。
说明:
(1)户籍要求(含“新天地广场”新生):学生和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 且在施教区内的住房上;法定监护人需与房产所有(共有)人一致。房屋性质是非住宅的(如店面、车库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2)使用祖辈房产(“三代同堂”)报名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①儿童及儿童父母均无房产;②儿童及儿童父母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③儿童及儿童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具备以上条件的,需提供儿童父母及儿童3人的“无房产证明”(监护人带好“结婚证、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到金坛区行政服务中心(金山路168号)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打不动产证明,查询信息有效期为1个月)。
六、温馨提示
1.7月15日前,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3.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学生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咨询电话
82885658(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九、投诉电话
学校:朱老师82885601(校长室)
责任督学:王老师82441248、张老师82361587
区教育局:82824278(基教科)、82881815(督导室)。
常州市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