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2021江苏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考试安排

更新时间:2024-03-19 00:22:06作者:未知

2021江苏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考试安排

  (一)组织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时间安排在11月30日前,考试形式为“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内容由招生院校自主决定。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校考试的具体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详细说明。

  (二)组织体检。招生院校要主动对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安排在12月10日前,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三)招生录取。招生院校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于12月15日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于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各招生院校要安排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新生于12月20日前到校报到,开展教学时间统一于2022年春季开始。

本文标签: 日前  招生院校  考生  组织  适应性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