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y to do和try doing的区别 try to do和try doing的区别例句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3-12-31 22:15:33作者:佚名
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我校2022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01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主城区户籍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02招生计划
按实际情况核定并落实。
03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04招生范围
北环新村1—100;北环新村139—1、139—2、139—3;聚景苑;银河湾星苑;铁道北村;东方明珠花园;故园宿舍;永宁星座公寓;红梅街道卫星村委陈家塘;红梅街道林园村委前王村;红梅街道林园村委后黄村;红梅街道林园村委潘家塘、红梅街道林园村委新窑桥村。
05招生办法
6月6日-6月26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方法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信息、家长信息、家庭房产等入学必须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主城区户籍儿童:
7月1日(上午8:30-11:00),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有关材料包括:(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2)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3)其他入学相关材料。
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7月1日(下午2:00—4:30),7月2日、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由一名监护人(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有关材料包括:(1)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父母)户口簿;(2)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3)相对稳定工作证明(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父母与主城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主城区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06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区儿童,到我校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3.7月30日前,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适龄儿童确应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延缓入学书面申请、我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确认。
5.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下午2:00-4:00)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下午2:00-4:00)。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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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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