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y to do和try doing的区别 try to do和try doing的区别例句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4-01-09 22:05:53作者:未知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的经小学毕业考核的应届2020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8个班。
三、招生范围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金湖北路;南:北环西路折至春风路经金宏大桥、东环二路折至晨风路;西:西城路;北:盐港路至东康路。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城北新村、阳光花园、丹丽花园、春风新村、春风二村、春风三村、凤凰城、凯尔尚郡、胡姬花园、正桥村、西下塘、金谷华城东区、金谷华城西区、东方、晨风小区、庵上、东村、柘荡村、史巷、上庄村、陈家庄、北圩、联城村等。
四、招生办法
试行网上登记、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并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
6月30日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张贴经基教科审核同意的入学通告;7月11日至20日开通网上报名通道(http://zxzsbm.jtjyfw.net),本学区学生递交入学相关申请材料;7月23日至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进行线下材料审核,家长持初审通过短信,带好相关材料到本校进行材料审核。
五、相关说明
1.网上登记所需材料:学生免冠照片,学生户口本首页和个人详情页;监护人户口本首页和个人详情页;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需提供的资料:(1)监护人为金坛区户籍:若有金坛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详情页;(2)监护人为非金坛区户籍,需提供居住证,若有金坛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详情页;(3)困难家庭:需提供困难证明材料;(4)援鄂子女:需提供援鄂证明材料。
2.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区属于自己产权并实际居住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产(不包括商业用房),因疫情原因,新建住宅延迟交付的,可以依据购房协议(截至2020年12月)和购房正式发票原件;2020年房屋已交付,但未能领取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协议和正式购房契税税票。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在我校依法入学:
(1)适龄学生户籍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且户籍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3.金坛区户籍的学生报名,有关材料包括:(1)户口簿(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2)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拆迁安置协议等),(3)小学毕业证原件。
4.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有关材料包括: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3)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居住证(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4)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一年以上金坛区社保凭证、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5)小学毕业证原件。
六、温馨提示:
1.7月28日,我校将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8月1日为七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月10日前,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2.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将这一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待招生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50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七、咨询电话和网址
咨询电话:0519-82898805,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微信公众号:常州市金坛良常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