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失《出世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组织。
2、提议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手续:
(一)原《出世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世医学记录及原《出世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爸妈两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予以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解决户籍手续前遗失《出世医学证明》的,补发《出世医学证明》正、副页;解决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世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流程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事实上情况制定。补发《出世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组织登记备案,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