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29号)
2023-12-05
更新时间:2023-12-04 00:41:01作者:佚名
根据水韵月城 2022-05-07 17:55《关于月城镇公开向社会征集疫情防控线索的通告》
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源”,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根据无锡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向月城镇全社会公开征集疫情防控线索,有关通告如下:
1、即日起,鼓励居民举报月城镇范围内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经查证属实后,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
2、即日起,小区出入口、社会面卡口管理松懈,工作人员查验“疫时通”、《出入证》《通行证》不规范,经查证属实后,每发现一起给予首位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3、即日起,鼓励居民举报月城镇范围内未规范使用《出入证》,存在人证不符、一户多证、出行超过2小时等情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首位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
4、即日起,提供周庄、云亭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信息、应予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线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3000元奖励。
5、即日起,提供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进入人员聚焦场所人员信息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1000元奖励。
6、即日起,提供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月城人员信息的,经查该人属重点管控对象、应报备但未报备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500元奖励。
7、即日起,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门铃码为红码、黄码人员,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扫码工作人员500元奖励。
8、即日起,提供应关停未关停门店(场所)信息,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1000元奖励。
9、即日起,提供货运车辆(船舶)未按规定闭环管理,存在封条随意撕毁、司乘人员违规下车(船)等情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1000元奖励。
10、即日起,对举报人提供线索查证后,被举报人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在原奖励基础上再奖励线索提供人10000元。
举报电话:0510-86581110(月城派出所)
月城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