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使用在先原则 商标法使用在先原则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4-01-02 18:05:50作者:未知
根据《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结合我们在协助优秀企业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我们认为,基本达到下列最低要求的企业,就可以尝试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当然,这并非国家标准,而且,对每个行业的数据要求会有所不同,因此下面分析的仅供企业参考:
1、有具体的商标侵权案例或者有侵权的异议、争议商标。这一条是启动申请程序的关键。
2、除特殊情况外,持有该商标的企业注册资金一般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资产总额一般应当在5亿元以上。
3、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使用时间较短的难以认定。但如果是未注册商标,知名度非常高的也可以。
4、该商标如果是省级著名商标,企业获得的全国性和省级荣誉较多,将占有巨大优势。
5、该商标现有价值经相关机构评估一般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6、该商标所有者企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产值每年均应该在3亿元以上,销售收入每年原则上应在3亿以上,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前20位。
7、该商标所有者企业近3年每年缴纳税金一般应当在1000万元以上。
8、产品市场不局限于本地,产品起码销往全国一半以上省市区,最好是全国均有销售网络。产品销往国外更佳。也就是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区域应当覆盖全国主要地区。
9、该商标应该进行过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的广告宣传,省级、中央级媒体近3年的广告宣传费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宣传包括媒体广告、促销活动、户外广告、展销会等。
10、企业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理事单位为最佳。
11、企业是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参与者为最佳。
12、企业主打产品已经获得过中国品牌产品称号为最佳。
13、企业主打产品已经获得过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为最佳。
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有权机关(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
驰名商标申请成功,不仅具有品牌显著性和较高的知名度外,各个地方还会有奖励和税收的优惠政策,是非常有价值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