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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更新时间:2023-12-05 11:09:53作者:未知

湘潭市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统一规范了全省医疗救助政策,明确医疗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救助范围

  《办法》对救助对象参保资助、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均进行了明确。

  参保资助上,对一类救助对象和二类救助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二类救助对象(不含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资助。

本文标签: 医疗  对象  办法  湖南省  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