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济宁市征兵优惠政策)
2024-08-09
更新时间:2024-08-09 22:09:52作者:佚名
大学生优惠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应届生和往届生)。实行学费一次性补偿;对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国家减免学费,对高校新生。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以上补偿、减免、资助标准为每年8000元。
2015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新增加6项忧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裾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改策。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