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诸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
2024-04-26
更新时间:2024-04-26 22:08:56作者:未知
新就业无房职工
1、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地城镇户籍;
2、人均年收入低于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1元;
3、在当地无自有住房;
4、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5、毕业5年内在当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无房户的认定
无房户指没有私有住房,暂住非住宅房、临时简易房、亲友住房,或承租他人私房、单位公房的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将私有住房转让的家庭,按有房户对原住房面积进行认定。
咨询电话:6067219
诸城市房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