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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医保报销比例 赣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3-12-29 11:02:05作者:未知

赣州医保报销比例 赣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医疗机构500元;赣州市外转诊转院6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年度内发生三次以下(含三次)住院的,执行上述起付标准;第四次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5%;赣州市外转诊转院45%。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补贴标准: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的50%划入,即成年人每人每年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元。

  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标准:不设起付标准,补偿50%。

  城镇职工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第二次住院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80%;第三次以上为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的60%。

  报销比例:

  1、起付线-8000元:35岁以下18%;36-45周岁17%; 46岁以上15%;退休未满10年14%;退休满10年12%;

  2、8001-13000元:35岁以下16%;36-45周岁15%;46岁以上13%;退休未满10年12%;退休满10年10%;

  3、13001-17000元:35岁以下14%;36-45周岁13%;46岁以上11%;退休未满10年10%;退休满10年8%;

  4、17001-封顶线:35岁以下12% ;36-45周岁11%;46岁以上9%;退休未满10年8%;退休满10年6%。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门诊的部分特殊检查:个人自负20%。

本文标签: 标准  医疗机构  门诊  未满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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