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是什么?(工伤发生后没有及时去认定)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3-12-22 00:29:01作者:佚名
误区一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了一跤就是工伤了?
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误区二
工伤伤情稳定后就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经过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作为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的依据。
停工留薪期期限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误区三
退休前工伤、退休时仍在停工留薪期,就没有工伤待遇了?
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月。
停工留薪期满经治疗伤情稳定了,经鉴定达到因工致残达到相应等级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退休前发生工伤且仍在停工留薪期的从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影响其工伤待遇的继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