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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可开具新冠疫苗暂缓接种证明的医疗机构名单

更新时间:2023-12-06 22:13:05作者:未知

韶山市可开具新冠疫苗暂缓接种证明的医疗机构名单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湘潭市可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暂缓接种证明的医疗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暂缓接种证明,现将湘潭市岳塘区可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暂缓接种证明的医疗机构予以公布。


县市区医疗机构名称机构 地址(办理地址)办理时段联系电话
韶山市韶山市人民医院韶山市清溪镇民主路7号(医务科、中医大楼四楼疫苗接种点)医务科: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0731-5286
新冠疫苗接种点: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周日
8:00-12:00;15:00-18:00

  注意事项:

  1.申请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暂缓接种证明的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费用自理。

  2.申请人如因年龄及身体原因不能到相关定点医院的,可委托亲属或基层干部代办,但必须提交申请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有效医疗文书。

  3.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陪同办理

本文标签: 韶山市  疫苗  湘潭市  禁忌  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