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是什么?(工伤发生后没有及时去认定)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3-12-26 22:07:37作者:佚名
请广大养老待遇领取人(含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等)尽快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本年度资格认证以互联网为平台,以社会保障卡为依托,通过线上认证方式为广大待遇领取资格人员提供快捷高效的认证渠道,切实保障广大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
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线上自助认证或他人帮助认证。
认证入口:点此进入,择认证类型
对逾期未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待遇,并将未认证人员名单在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人员尚健在的,需补办待遇资格认证手续后再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公示人员属在押服刑人员或已死亡人员的,将立即展开稽核,核实后催促家属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追缴虚报、冒领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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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益人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一个月内申报死亡的,可以按其死亡当月养老金的标准发放10个月的丧葬补助金,逾期未申报的,不予发放,并对多发的养老金进行追缴。
二、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正常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中断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另外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多缴一年,在领取待遇时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啥意思呢?就是请广大参保人按时缴费,缴的保费越多,缴的时间越长,今后的养老金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