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是什么?(工伤发生后没有及时去认定)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4-01-03 22:15:47作者:佚名
【申领材料】
1、见习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就业见习实习书
3、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帐(单)
4、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
【支付方式】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就业见习补贴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对于就业见习期间的一种补贴,因疫情影响见习中断的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可以相应延长。见习期未满,单位提前留用的见习高校毕业生剩下的见习补贴还能继续领。
九江市人社局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
邮编:332099;电话:0792-858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