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九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间(九江个税多少)

更新时间:2023-12-31 22:15:54作者:未知

九江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间(九江个税多少)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同时,对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进行了明确。

本文标签: 专项  薪金  次年  纳税人  日内  

为您推荐

九江城镇医保报销条件(九江市城乡医保缴费标准)

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2024-01-18 11:19

九江城镇医保参保条件 九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具有九江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2024-01-18 11:17

九江城镇医保参保指南 九江市城镇医保在哪里办理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2024-01-18 11:17

九江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怎么用? 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怎么用?

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可同时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借记卡各项。

2024-01-18 11:16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是什么?(工伤发生后没有及时去认定)

是指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且在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时限内(从《工伤保险条例》施行之日起算)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尚未做出工伤认定的情形。

2024-01-18 11:16

辞职后灵活就业如何参加九江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4-01-18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