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烟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4-04-02
更新时间:2024-04-02 11:07:41作者:佚名
2022年度烟台居民医保政策有些什么调整?
根据官方人员解答:
01、提高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档缴费的由100元提高至200元,二档缴费的由200元提高至350元。
02、降低了基本医保起付线标准
为减轻群众因病多次住院的负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同时全面取消了居民普通门诊起付线。
03、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目前已纳入31种,参保居民门诊使用国谈药品不设起付线,一档、二档缴费的分别按40%、60%的比例报销,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04、扩大了门诊慢病保障范围
今年7月31日起,将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代偿期等6种疾病纳入烟台基本医保乙类门诊慢性病疾病范围,参保居民经认定备案后,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封顶线为4000元(其中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的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05、提高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
上半年将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管理,7月1日起已备案的“两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压、降糖药费报销比例从50%提高至60%,同时,医保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也进一步提高,分别为:高血压患者400 元,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 600 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患者为 8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