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是什么?(工伤发生后没有及时去认定)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4-01-10 22:13:29作者:佚名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提出。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客车应交的通行费金额总体看也不会发生变化。但目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的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例如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行驶19公里和21公里的应交通行费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
取消省界站收费站后,实交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后分别为9.03元和9.98元,体现“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
此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交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
货车由于从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涉及到收费标准的调整,但总的费额是不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