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是什么?(工伤发生后没有及时去认定)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4-01-12 00:32:46作者:未知
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行为,以及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有第三方责任人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交通事故导致流产具体赔偿需要与第三方责任人协商处理。
《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用人单位参保处于中断状态或欠缴生育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
3、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行为,以及因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有第三方责任人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
4、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治疗不孕不育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6、实施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7、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