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是什么?(工伤发生后没有及时去认定)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4-01-04 00:25:49作者:佚名
2021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九江市的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使用二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每个月最低工资标准17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3元。
九江市的柴桑区、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永修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庐山市、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使用三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每个月最低工资标准161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