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是什么?(工伤发生后没有及时去认定)
2024-01-18
更新时间:2024-01-18 22:06:56作者:未知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
公司在入职后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之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因此,劳动者有权主张公司赔偿相应医疗保险待遇损失。
用人单位应该注意,在劳动者入职后,无论其是否愿意缴纳社保,均应当依法缴纳,合理评估用工风险,以便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