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有哪些(哪些车辆可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18:04:03作者:佚名
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买车是需要及时的去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只有缴纳购置税才能到车管所进行车辆登记上牌。但国家为了环保,规定新能源汽车是不需要缴纳购置税的,那么,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有哪些?小编通过你的问题,为你带来以下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五、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七、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
同时,2014年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1225.32,8.560,0.70%)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60号)
对“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其进口小汽车,包括境内购置的进口小汽车。
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应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征税”栏加盖“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税专用章”。
摘自《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765号)
购置税征收对象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
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
(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
(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5.农用运输车
(1) 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 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为了体现税法的统一性、固定性、强制性和法律的严肃性特征,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或缩小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具体是指: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又包括外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