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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崇川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恢复线下培训要求

更新时间:2024-02-29 22:08:13作者:未知

南通崇川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恢复线下培训要求

  根据南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明确全市校外培训机构2020年春季学期恢复线下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崇川区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检查验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验收办法

  由区教体局牵头,区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人社局、民政局、公安崇川分局以及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共同参加,成立联合验收组。联合验收组采取台账审核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机构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机构方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

  二、验收审批程序

  1、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机构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恢复线下培训准备工作。重点对机构工作人员的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进行逐人排查,并建档留存备查。

  2、4月23日起,各机构分别向登记审批机关递交验收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1)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区教体局职社科负责受理。联系电话:85797085、85797086,地址:南通市五一路290号。

  (2)成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区人社局行政服务科负责受理。联系电话:55089115;地址: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6室。

  (3)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事业法人培训机构由区民政局社会工作科负责受理。联系电话:55082261,地址: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9号窗口。

  (4)无需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管局综合监管科负责受理。联系电话:68007264,地址:青年西路123号603室。

  (5)托育机构由卫健委家庭发展科负责受理。

  电话:联系85154820,地址:崇川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506室。

  3、4月26日起,联合验收组根据机构申报情况,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分批分组推进实地验收。

  三、其他要求

  1、联合验收组将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现阶段各类培训机构的巡查检查。凡擅自恢复线下培训的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接受联合验收资格,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响应终止前不得恢复线下培训。

  2、各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配合联合验收组的工作。为了恢复线下培训,刻意隐瞒、弄虚作假的机构,联合验收组将依照相关规定责令整顿,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相关单位的诚信记录。

  3、各机构要以本次联合验收为契机,加强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于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机构,联合验收组将实行“一票否决”,相关机构在整改不到位前不得恢复营业。

本文标签: 机构  培训机构  地址  民政局  南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