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附入口)
2024-07-12
更新时间:2024-07-12 22:12:17作者:未知
东台市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流程: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42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4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江苏省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网站(点击进入)填写上报并打印《江苏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资格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经东台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保存。每条信息须核对正确,填报时需上传各种材料原件的扫描文件。
提醒:网上申请的对象需用本人身份证号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今年申请拨付的且未注册的,也需要用本人身份证号重新注册登录。
一类:补偿资格申请
1、2021年毕业,2022年6月之前在我市基层(东台镇、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西溪景区的基层单位除外)就业的大学生。
2、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2021年6月底前在我市基层单位(东台镇、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西溪景区的基层单位除外)就业,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就业之日起未满18个月且没有申请的大学生
3、就业单位变更的且变动后仍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大学生(需在变动后3个月内申请)。
二类:资金拨付申请
在我市基层工作满36个月申请补偿拨付的大学生(以前年度就业未补偿结束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