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县2021年学前教育招生政策 如东县幼儿园招生时间
2024-02-28
更新时间:2024-02-28 11:05:10作者:佚名
一、基本原则
1.相对就近原则。建立完善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合理划定服务区范围,努力为适龄幼儿提供入园学位,确保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
2.积极稳妥原则。公开学前教育招生的政策条件,协调处理幼儿园招生中的矛盾问题,尽可能满足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需求,确保社会稳定。
3.规范有序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对幼儿园招生的监督,严格条件,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二、入园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幼儿户籍在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县城户籍的今年可根据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入园(从2022年开始一律以户籍确定就读幼儿园)。其他各镇区可根据幼儿户籍入园,也可凭房产证或有效建房手续到居住地幼儿园入园。
三、关于服务区的确定
根据全县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与人口分布情况,各镇(区、街道)幼儿园原则上参照小学施教区确定服务区,具体范围由各镇(区、街道)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满足就近入园的基础上,学额不足的可面向全镇招生。县城城区幼儿园按相对就近原则,依据幼儿园现有条件及招生规模统筹安排。
四、招生手续程序
各镇(区、街道):7月1~5日,各幼儿园在园门口显著位置公布服务区范围、入园条件及手续程序,家长携户口簿(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房产证等)、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申请报名,幼儿园审核后对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办理入园登记手续。
县城城区:报名登记时间初定8月2日,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筹管理,分片区集中报名登记信息,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派位。具体办法6月中下旬在如东教育体育局网站和如东教育公众号另行公布。
五、有关具体问题
1.办园规模班额。根据省优质幼儿园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评估标准,各幼儿园要统筹考虑规模和班额以及实际需求,努力确保服务区适龄幼儿入园,班额控制在30人左右。
2.残疾儿童入园。各幼儿园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对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应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学前教育。
3.外来务工子女入园。在确保服务区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尽可能考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求。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及在当地的经商、就业证明等材料(居住证及就业证明材料需满六个月),县城城区8月2日(初定)根据公布地点集中登记信息,其他镇(区、街道)7月1~5日向居住地幼儿园申请。
4.对家庭情况特殊或有其他特殊情况需安排入园的,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城城区的由县教体局研究处理,其他镇(区、街道)由教育联络组协调处理。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全县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各镇教育联络组、各招生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招生工作专班,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人任副组长,相关学校(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招生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招生行为的主体责任,将规范招生作为学校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梳理招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入学行为的发生,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2.宣传引导,规范程序。各镇教育联络组、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宣传招生的相关政策、方法步骤,公布义务教育施教区和幼儿园服务区、招生规模、新生名单以及招生入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优良的教育公共服务。要制订工作方案,规范招生程序,按序时安排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调查摸底、信息登记审核、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编班入籍等工作。
3.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坚持做到“十个不”:不擅自提前招生;不违规跨施教区(服务区)招生;不拒绝接收本施教区(服务区)内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与招生挂钩的面试笔试;不以各种竞赛成绩或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依据;不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招收借读生和复读生;不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县教体局将结合常规管理“双随机”督查工作,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撤销已有荣誉称号和内涵建设项目或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请各镇、各校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排查本地区学生就读情况,进一步明晰本区域招生范围,认真填报义务教育施教区和幼儿园服务区登记表(附件4),以镇教育联络组和县直学校为单位于6月10日前通过如东智慧教育云平台报教体局教育科刘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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