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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常州邹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4-02-02 11:12:07作者:佚名

2020年常州邹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一)申请人需如实填写《邹区镇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申请表》和递交相关材料,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已纳入的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持有邹区居住证的少数民族子女需同步纳入邹区镇流动人口子女积分管理;

  (三)孩子户口在本镇的家长不用参加积分,可直接到相应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就读。户口在本市其它区县的孩子,到其户口所在地就读;

  (四)已在小学一年级就读的,不能通过积分管理重新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

  (五)申请小学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六)申请人只可填报本镇参加积分入学的1所公办小学;

  (七)本年度指:2019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

  (八)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办理暂住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九)录取公示后,申请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7月5日前由镇积分办核实后予以顺延;

  (十)未尽事项以邹区镇积分办解释说明为准。

本文标签: 积分  申请人  流动人口  子女  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