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泰州校区2022年春季开学返校最新通知
2024-05-31
更新时间:2024-05-31 22:13:32作者:未知
泰兴市2022春季学期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如下:
幼儿园收费严格按《关于明确泰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泰发改〔2021〕78号)文件精神执行。
(一)保教费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1.省优质园528元/生·月,市优质园396元/生·月,合格园288元/生·月。园方收费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限。
2. 不满3周岁婴幼儿享受公办幼儿园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含小托班),收费标准在该园执行的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50元/生·月。
3.在寒、暑假期间,幼儿享受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按保教费基准折算到日(按每月实际在园22日计),费用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二)服务性收费
1.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而收费的,应遵循家长自愿原则,每生每月80元,上浮不超过20%。
2.伙食费: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单独核算,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当月盈余或者超支的金额应当滚动下月调整使用,每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结余部分应当全部退还。
3.校车费:遵循家长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具体规定详见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