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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建湖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22 00:25:52作者:未知

盐城建湖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湖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

  一、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目前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1、收费标准:根据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以学期为计算周期,不得跨学期收取。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2、优惠政策: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特殊需要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人群。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

  二、有关事项

  1、建立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除按规定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外,学校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全额安排,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2、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3、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各学校要在门户网站、校园校务公开栏、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通知,从2021年秋学期起执行。

  【拓展】

  

本文标签: 课后  服务费  收费标准  中小学  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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