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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2021省考面试考生须知(2021扬州面试成绩)

更新时间:2024-05-06 11:12:33作者:佚名

扬州2021省考面试考生须知(2021扬州面试成绩)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须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并申领面试当天“苏康码”绿码到指定地点报到。

  二、考生手持面试通知书和“苏康码”绿码,向工作人员展示后进入考点学校大门,其中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集中隔离期满证明的应当主动提交。送考人员禁止入内,不得在门口逗留。送考车辆随停随走。

  三、所有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进入候考(备考)室。已带入候考室的必须在抽签前主动上交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否则按违纪违规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统一保管的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设备),面试结束后由考生凭手机袋编号到出口处领取。

  四、由工作人员按考场号和面试抽签顺序号,引导考生到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身份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否则按违纪违规论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五、尚未面试的考生一律在候考室等候,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耐心候考;面试候考室内严禁吸烟;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特殊情况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陪同前往。考生候考期间的茶水、午餐由考点免费供应。

  六、考生参加面试时应保持仪表整洁,不得穿着带有特殊职业标志的制式服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限蓝色),不得佩戴有标志、异形或其他颜色的口罩;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不使用方言,用语准确、简洁,举止大方、自然;进入考场至面试结束均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身份等个人信息,否则按违纪违规论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离开候考室前往考场时应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带齐。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备考)室,已领取到面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必须从出口处立即离开面试区域,不得在面试区域附近逗留、大声喧哗,违者按违纪违规论处,取消面试成绩。

  八、考生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将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温馨提醒

  一、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并于面试当天适当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00仍未到对应候考室签到者按缺考处理。

  二、考试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相关信息(证明),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考生  疫情  防控  考点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