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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东县关于培训机构情况告家长书

更新时间:2024-02-24 22:15:14作者:佚名

南通如东县关于培训机构情况告家长书

  培训机构情况告学生家长书

  各位学生家长:

  暑假来临,各类培训招生广告众多,希望家长慎重理性选择,科学合理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凡是自愿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的家长,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提醒一:凡是开展中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知识培训的机构必须取得县教育体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悬挂在培训场所。截止2020年6月30日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名单附后)。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不具备学科知识培训资质,不能保证学生安全、师资合格、培训质量和规范退费。提请广大家长朋友谨慎选择。

  提醒二:对于举办艺术、体育类培训的机构,以及少年儿童看护服务的托管机构,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虽然不强制要求领取办学许可证,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而且这类机构不得开展中小学学科类培训业务。

  提醒三:请各位家长不要轻信校外广告宣传和网络广告宣传,不要被所谓名师、名牌大学毕业教师、价格低、质量好等虚假广告蒙骗。请一定要确认其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许可证上的地址与实际地址是否一致。防止出现非法培训机构和办学个人以培训为名骗取钱财(全国各地过去出现过多起此类情况)。

  提醒四: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培训内容、计划、课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制度、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督学标牌及监督电话等。没有相关公示的,不能很好保证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消费权益。

  提醒五:查看培训场所显著位置是否公示学科类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学科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没有公示的不能很好保证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消费权益。

  提醒六:查看培训场所是否拥挤,安全是否有保障,是否易疏散。培训机构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请及时反映到当地安全管理部门。

  提醒七:办学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果家长一次性缴纳过长时间的培训费,将不能保障学生家长的权益,可能造成退费困难。

  提醒八:学生(或家长)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保存好相关票据,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内容包括: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课时、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退学退费处理及争议解决办法等。

  提醒九:如果您需要了解我县最新已经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教育培训机构的详细信息请到“如东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rdedu.net.cn)——教育概览(首页右中部)——民办教育”栏目中查看:如东县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名录(白名单)。

  附:县教育体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名单(以发证先后排序)


本文标签: 培训机构  家长  许可证  机构  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