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通知
2024-02-24
更新时间:2024-02-24 11:07:53作者:佚名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符合《关于做好2021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崇川教发[2021]40号】规定,并实际居住在崇川学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二、崇川学校施教区范围
通富路以东—运河以南—东快速干道以西—通甲河以北。
代招区域:东快速干道以东—运河以南—观音山和通州交界处以西—通甲河以北。
三、报名方法
1.进入报名平台,网上申报。
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5日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2)打印《新生入学报名表》,并确认签字,在规定的时段内(详见《新生入学报名表》),带好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家长不具备网上申报或打印条件,可于7月4-5日现场申报预约。
2.现场确认:
地点:崇川学校
时间:7月4日(周日)~7月5日(周一)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特别说明: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在报名时间(7月5日)以后提交入学材料的,一律由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过于聚集,每个适龄儿童家庭安排一位代表在指定时间带相应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需随身携带一只口罩,出示《新生入学报名表》、本人当天的苏康码(绿码)、14天内行程记录,并经现场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3)根据网上申报预约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报名,无需提前排队。
三、现场确认需带证件
1.新生入学报名表;
2.户口簿;
3.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产权证、购房契税发票;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或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必须与法定监护人(父母中至少一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名下无其他住房的证明(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和开发区)。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需加盖街道公章、提供拆迁评估报告)按原址安排入学(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6.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结婚证)。
7.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提醒:除特别说明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的,其他均只需提供原件。
四、入学条件
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3.实行学位管理制度。即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二孩或多胞胎除外)。
如同一家庭的二孩或多胞胎、同一住房再次申请学位的,请携带能证明入学儿童与之前的学位使用者及房屋产权人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5.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逾期纳入统筹安排入学。
重要提醒:2022年获证时限截止日期调整为当年5月31日以前(含5月31日)。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7.提供的证件需能证明入学儿童与有效产权证持有人之间的关系。
8.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9.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10.各法定监护人需保证提供证件的真实性,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均需留存,以备核实、核查。
敬请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根据以上要求整理好相关证件原件,根据新生入学申报平台预约的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需提前排队。
五、咨询方式
工作日可电话咨询:
55016699、89156525、18921602525
咨询时间段: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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