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和九的最大公因数 五和九的最大公因数短除法
2024-06-01
更新时间:2024-06-01 11:13:23作者:未知
根据泰兴市发布的泰兴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保教费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1.省优质园528元/生·月,市优质园396元/生·月,合格园288元/生·月。园方收费上浮不超过30%,下浮不限。
2. 不满3周岁婴幼儿享受公办幼儿园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含小托班),收费标准在该园执行的保教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50元/生·月。
3.在寒、暑假期间,幼儿享受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按保教费基准折算到日(按每月实际在园22日计),费用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二)服务性收费1.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而收费的,应遵循家长自愿原则,每生每月80元,上浮不超过20%。
2.伙食费: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单独核算,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当月盈余或者超支的金额应当滚动下月调整使用,每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结余部分应当全部退还。
3.校车费:遵循家长自愿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代收费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按“确有必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
(四)其他费用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规定,各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者变相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而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