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内容手抄报(清明节内容手抄报内容)
2024-02-21
更新时间:2024-02-21 22:08:17作者:未知
一、海安2021年统筹入学监护人务工社保记录打印
南通人社业务暂停办理:接南通市人社局、税务局、医保局最新通知,因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在南通地区切换上线,南通市将于2021年7月20日18时至2021年8月10日24时,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所有终端业务。
海安监护人务工社保记录打印:海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将于8月初进行。为保证广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顺利入学,请今年需要在海安市城区或区镇学校入学的务工人员,于7月20日下午5:30前,携本人身份证到海安市人社局东大楼三楼大厅(长江东路10号),打印企业社保缴费记录(2020年7月-2021年6月)。网络关闭后,将无法打印。
二、注意事项
如因未及时打印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影响招生报名,责任自负。以上提醒,请相互转告。
三、海安2021年城区幼儿园、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统筹安排入学
(一)主要面向六类对象:一是符合“户证一致”要求,但不符合获证时限的城区入学儿童;二是入学儿童监护人的房产和全家户口在城区,但不完全一致;三是入学儿童全家在城区只有户籍而不能提供监护人完全房产证的;四是在海安城区务工、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五是本市非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城区创业、务工的;六是其他按政策应该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二)城区统筹入学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监护人在海安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海安城区务工的,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工伤、失业等保险的证明;在海安城区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儿童只有监护人(父母)一方在海安城区务工创业的,还须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由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
(三)截至2021年7月1日,儿童监护人在海安城区务工、创业时间须一年以上(以相关证照日期为依据)。
详情: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