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南通如东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

更新时间:2024-02-28 00:25:55作者:佚名

南通如东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招收本施教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入学。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儿童医学出生证明等材料。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可延缓入学。

  二、初中入学条件

  初中招收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家长需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等材料。非本施教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全县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由县教体局统筹协调,建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各镇教育联络组、各招生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性,要建立招生工作专班,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人任副组长,相关学校(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招生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招生行为的主体责任,将规范招生作为学校规范办学的重要内容,梳理招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入学行为的发生,牢固树立全局意识、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2.宣传引导,规范程序。各镇教育联络组、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宣传招生的相关政策、方法步骤,公布义务教育施教区和幼儿园服务区、招生规模、新生名单以及招生入学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优良的教育公共服务。要制订工作方案,规范招生程序,按序时安排工作流程,认真做好调查摸底、信息登记审核、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编班入籍等工作。

  3.强化责任,严肃纪律。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坚持做到“十个不”:不擅自提前招生;不违规跨施教区(服务区)招生;不拒绝接收本施教区(服务区)内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与招生挂钩的面试笔试;不以各种竞赛成绩或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依据;不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招收借读生和复读生;不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县教体局将结合常规管理“双随机”督查工作,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人员,将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撤销已有荣誉称号和内涵建设项目或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请各镇、各校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认真排查本地区学生就读情况,进一步明晰本区域招生范围,认真填报义务教育施教区和幼儿园服务区登记表,以镇教育联络组和县直学校为单位于6月10日前通过如东智慧教育云平台报教体局教育科刘晓琴。

  【拓展】

  

本文标签: 招生工作  学校  服务区  义务教育  纪律  

为您推荐

南通如东县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条件

南通如东小学今年招收学生为施教区年满6周岁的儿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入学,初中招收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详见正文。

2024-02-28 00:25

2021南通如东县义务教育入学相关问题解答

如东县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初中班学额不超过50人,小学不超过45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学,任何小学、初中不得违规接收非本施教区的学生,详见正文。

2024-02-28 00:24

2021年南通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发布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小学招生时间在6月30日前,初中招生6月中下旬,开始线上、线下审核。

2024-02-28 00:22

南通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持续更新)

2022年南通市教育局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大致在5月18日至6月5日,目前学校施教区范围已公布,请大家参考,详见正文。

2024-02-28 00:22

2021年南通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南通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材料,主城区学校与非主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入学信息填报也有了说明,详见正文。

2024-02-28 00:21

南通通州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州区发布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的意见稿,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拟于2021年7月7日至9日报名,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到城区学校就读,详见正文。

2024-02-28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