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赠与行为撤销是可以的吗?
2024-07-18
更新时间:2024-07-18 21:07:33作者:佚名
一、婚前财产离婚时分割是怎样的?
1、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有争议的是下面两种情况。
2、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
(1)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房产分割:
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2)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财产分割: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此时就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
二、婚前财产离婚分割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分割但一般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但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或多分财产:
(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
(2)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前的财产一般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前房产付了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财产,可以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此时就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