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非全日制用工社保缴纳规定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政策)

更新时间:2023-12-18 07:02:43作者:未知

非全日制用工社保缴纳规定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政策)

一、非全日制用工社保缴纳规定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

10、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1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1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有哪些?

①以小时计酬且不得超过法定工时。全日制劳动关系一般是以日、月、年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的,但是,非全体制用工,则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劳动报酬。而且,非全日制员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若超过此标准,企业就必须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而不能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方式。

②双方协商同意,可订立口头协议。尽管《劳动合同法》允许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订立,但是,为了防止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企业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③非全日制员工可订立多重劳动关系。非全日制员工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不能据此便辞退员工,但是,作为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能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对此,企业应注意。

④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⑤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之后,用人单位只有义务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是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缴纳所有的社会保险,在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工资结算的时间,员工工作的时间等也都区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文标签: 非全日制  劳动者  社保  

为您推荐

法院决定监外执行时间有限制吗(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程序)

是有限制的。法院决定监外执行时间的限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但是这个时间限制并不固定,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做出最终的实现限制的规定。

2023-12-19 00:24

股东变更监事更换规定是什么 公司变更股东监事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变更监事更换规定是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变更公司章程等相关的方式对此进行变更。但是实际上如果股东的变更或者是监事的变更并不是必须的,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存在股权转让的相关情况。

2023-12-19 00:24

故意伤害面部赔偿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面部赔偿是怎么样的行为

故意伤害面部赔偿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支出损失来进行赔偿。当然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面部受到损害的情况之下,也需要经过司法鉴定来确定一下伤残的等级,然后才能够确定最终的伤残赔偿的具体金额。

2023-12-19 00:22

故意伤害有那些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的刑法规定)

故意伤害有的法律规定在于《刑法》第234条当中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处罚。当然了,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受到重伤的后果的话,将会按照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

2023-12-19 00:22

启动起诉程序多长时间开庭?(提起诉讼的程序多长时间开庭)

审理案件从起诉到开庭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审理案件的程序不同,从立案到审结的时间也有所不同,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六个月的时间。

2023-12-19 00:22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是合理的行为吗 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办理程序

是合理的行为。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于法院作出赞誉犯罪嫌疑人监外执行事务间的行为和其需要符合的情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于符合进行监外收监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做出监外执行收监的决定的。

2023-12-19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