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司法程序行政程序中止可以吗(进入司法程序后行政行为终止)

更新时间:2024-09-04 21:09:37作者:佚名

司法程序行政程序中止可以吗(进入司法程序后行政行为终止)

一、司法程序行政程序中止可以吗?

如果是同样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法院的司法程序必须是刑事程序,就可以中止,否则不能中止。

司法程序的主要表现:

1、程序是司法权运行的制度空间,程序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2、程序改革与司法改革的其他内容紧密联系,是决定司法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3、程序制度设计是绝大部分司法改革举措得以推行的归宿。

司法程序按照案件性质可分民事和刑事两种程序,民事争议司法程序就是打官司的程序;刑事案件司法程序就是侦查、起诉、判决的程序。

二、行政案件中终止调查和不予处罚适用范围的区别

不予处罚。根据规定,

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三、犯罪中止构成要件

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

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实行和实行终了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的过程中。犯罪中止就是在犯罪完成之前停止的意思,所以犯罪完成之后,自动恢复或自愿赔偿损失,都不能认为是中止,而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二)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所谓自动地中止犯罪,就是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犯罪活动,它表现为行为人自己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如果行为人受到阻碍或感到恐惧认为自己已不能完成犯罪而停止犯罪的进行,就不是自动中止犯罪,而是被迫停止犯罪,因而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的自动性,不限于自动停止犯罪的进行。在实行终了之后犯罪既遂之前,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主动采取积极行为以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是犯罪中止自动性的一种表现。

促使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防止犯罪结果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

1、真诚悔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2、出于对被害人的同情、怜悯,不忍加害被害人;

3、害怕将来一旦破案,要受到法律制裁。动机怎样,不影响自动中止的成立。

(三)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所谓彻底地停止犯罪,就是行为人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否则,如果是行为人感到时机不利,暂时停止进行犯罪而等到适当时机再实施,那就不是彻底地停止犯罪,而是犯罪进行的暂时中断。所谓打消了完成该种犯罪的念头而不再实施该种犯罪,是就行为人已开始实施的犯罪而言的,不能理解为行为人从此以后不再实施任何犯罪。

司法程序行政程序中止的条件是司法程序是刑事程序,程序是司法权运行的制度空间,程序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程序改革与司法改革的其他内容紧密联系,是决定司法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本文标签: 程序  司法  行政  

为您推荐

司法程序行政程序中止可以吗(进入司法程序后行政行为终止)

司法程序行政程序中止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法院的司法程序需要属于刑事程序,行政程序才可以中止,如果法院的司法程序不是刑事程序,行政程序一般是不可以中止的。

2024-09-04 21:09

机动车下高速逆行怎么处理?(在高速上逆行怎么办)

若是车主在高速行驶路程中发生逆向行驶,那是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的,一般处以车主200元罚金,以及扣除驾驶证三分,若是车主的驾驶证扣分达到了十二分,那就需要吊销驾驶证,重新进行考取。

2024-09-04 21:08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商解决吗(城中村离婚怎么分配)

可以协商解决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需要双方先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去处理的,但是如果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与是否是城中村的夫妻是没有关系的。

2024-09-04 21:07

残疾赔偿金标准一审辩论结束前能否调整?

残疾赔偿金标准一审辩论结束前能够调整。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在一审辩论终结之前的话,可以要求调整残疾赔偿金的标准。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作出的标准要求。

2024-09-04 21:06

发生交通事故至二人死亡二人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至二人死亡二人伤将会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除此之外不仅仅是刑事责任的承担,实际上还存在着民事方面的赔偿,比如说有一些医疗费用的赔偿误工费用的赔偿以及护理费用赔偿。

2024-09-04 21:06

杀人犯律师辩护的意义是什么

杀人犯律师辩护的意义包括是律师的职责所在,并且最大程度的减少冤案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被告人的利益,宣传法治的工作,有的案件虽然没有办法改变最后的结果但是被告人的权力需要保障。

2024-09-04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