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条款

更新时间:2024-08-21 21:04:54作者:佚名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条款

一、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和其他补救措施,这些都是保险合同的违约责任。违反保险合同约定义务是最基本的违约行为违反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即人们通常意义上的违约行为。保险合同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保险条款,保险条款中有关当事人的义务规定经历了仅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到既有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又有保险人义务规定的过程。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还有损害赔偿、继续履行和其他补救措施。其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是指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需要提醒的是,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二、保险理赔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丧失。人寿保险则是五年的索赔时效。

但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人寿保险所包含的险种,以避免误以为所投险种是人寿保险而错过索赔时效。

例如: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就不属于人寿保险。索赔时效的设置一方面可以督促保险人或受益人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及时办理理赔,保证案件处理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保险业务的办事效率,保证保险行业规范性。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根据相关规定,除了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理赔时效都是两年。人寿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其理赔时效是五年。保险理赔的诉讼时效从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本文标签: 违约责任  保险合同  违约金  

为您推荐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保险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条款

对于保险合同来说,违约责任有赔偿实际损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等,当出现保险合同纠纷时,要根据违约的实际状况,来决定具体采用哪个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024-08-21 21:04

如果配偶坐牢可以离婚吗? 如果配偶坐牢可以离婚吗女

可以申请离婚,但是并不是一定能离成。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双方想要离婚的一般是需要通过协议或者是起诉的方式进行的,但是也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执行,并不是申请离婚就一定会被同意。

2024-08-21 21:04

期限届满监视居住如何解除?(监视居住的期满后已解除一年)

期限届满监视居住需要办案机关批准后解除当然,对于期限没有届满的,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变更申请,办案机关批准后监视居住措施也将会被解除。再者,若是被监视居住者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监视居住措施也会被解除。

2024-08-21 21:04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启动的情形有哪些

需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程序的情形一般有监督员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是违法的,需要向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是违法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举报等。

2024-08-21 14:12

淮南退休金是怎么发放的?(淮南退休金发放日期)

淮南退休金的发放,是根据当地的基础养老金,以及职工的养老金账户总额来确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基础养老金职工养老金账户的额度来进行发放处理,具体情况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的。

2024-08-21 14:12

法律规定的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 法律规定的什么是一般保证责任的

债务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时,由保证人负补充责任,就属于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之间存在差异,在这两种保证责任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不同,保证人作为被告的方式不同。

2024-08-21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