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决定监外执行时间有限制吗(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程序)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7 21:04:21作者:佚名
一、夫妻共同财产承担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需要,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无论其名义上是否以一方为债务人,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偿还的责任。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的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有特殊约定且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外。既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管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
夫妻双方财产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该用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来清偿。所以,夫妻共同债务并不见得是当时债权人面向夫妻两个人借钱的,但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另一方肯定是有连带偿还的责任的。
因此夫妻关系存续之间的财产是共同共有且不分份额的,因此,对于债务的承担也是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按份责任,即夫妻一方均有向债权人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在偿还之后可以向未承担责任的一方追偿。
二、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看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看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要考虑财产的决策时间,要看双方是否存在特殊的约定,如果没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共同管理,若是办理离婚手续,要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