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意思
2024-03-11
更新时间:2024-03-11 21:02:55作者:佚名
一、诉讼时效中断司法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司法规定是因为提起诉讼,其中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是同意履行义务,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哪些
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
在现实生活当中关于民事方面的一些事项,如果引发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确实私底下没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之下,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来进行起诉,但是此时是需要注意有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的,这将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也有明确规定。同时还需要注意的就是诉讼时效是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