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加油卡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判断?
2024-04-02
更新时间:2024-04-02 14:06:45作者:未知
一、伪造加油卡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判断?
伪造加油卡犯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是根据犯罪结果有无发生的进行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的犯罪,法律设定的构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断标准也应具体分析。各类既遂犯罪的构成要件不同,并有刑法做了具体规定,这正符合构成要件说的要求既犯罪行为构成一定要件就为既遂。
犯罪未遂的三标准: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
二、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犯罪的状态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实际上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一个犯罪行为有没有既遂就是判断是否已经实现了犯罪的直接故意的内容。比如说伪造加油卡罪名就是需要判断一下有没有成功的伪造加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