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是民事诉讼吗?(债务纠纷属于什么诉讼)
2024-03-20
更新时间:2024-03-20 14:09:43作者:未知
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证据的收集:看下目前的证据的证明力够不够。短信、录音、聊天记录等都可以。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我国的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中,债务纠纷大多数都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纠纷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债务纠纷,大多数的人的会选择起诉,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的时候,是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的,以更好的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