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民事举证责任的原则有哪些?(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7-26 14:10:53作者:未知

民事举证责任的原则有哪些?(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民事举证责任的原则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举证责任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法院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

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二)刑事案件举证责任

1、人民检察院举证责任。

2、自诉人举证责任。

二、侵权责任按以下的规定来进行举证?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举证一般是由原告来承担此责任,谁主张谁提供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胜诉权利,一般在起诉的时候就可以提交,只要法院认可就可以依法的受理,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证据不齐全法院是不会审理的。

本文标签: 举证责任  原则  民事  

为您推荐

民事举证责任的原则有哪些?(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

民事举证责任的原则有谁主张,谁举证;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就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来支撑自己民的观点,但如果遇到比较特殊的案件,也是可以利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2024-07-26 14:10

退休金并轨的具体内容有什么(退休金并轨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退休金并轨的具体内容有事业单位实施个人和社会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定,由个人和企业共同进行缴费。并且退休金的支付标准同当事人所缴纳数额相挂钩,当事人多缴纳养老保险,那么之后能

2024-07-26 14:10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治安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治安怎么处理的

监视居住期间违反治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执行逮捕的行为,并且如果需要逮捕,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先执行拘留的行为,监视居住的行为人需要遵守规定,包括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的规定。

2024-07-26 14:09

监视居住期间批捕可以吗?(监视居住期间会批捕吗)

监视居住期间批捕是可以的,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告人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并且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可以执行批捕,如果公安机关有逮捕令的情况,可以直接逮捕,没有逮捕令可以先进行拘留。

2024-07-26 14:08

公司控股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权利

公司控股股东的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对自己所持的股东具有表决权,如果股东大会做出决议,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半数通过才可以通过决议,如果是公司合并的决议需要三分之二通过。

2024-07-26 14:08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选举权么? 被监视居住人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也是有选举权的,监视居住是由公安机构负责执行的,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未经执行机构的批准,不能随意的离开居住地,监视居住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2024-07-26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