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关于老工伤待遇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老工伤政策

更新时间:2024-07-30 21:07:34作者:佚名

关于老工伤待遇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老工伤政策

一、关于老工伤待遇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一)伤残津贴: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的,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标准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医疗费: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老工伤人员,经确认因旧伤复发所发生的符合现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各承担50%;致残程度达到5至10级的老工伤人员,经确认因旧伤复发所发生的符合现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各承担50%,工伤门诊医疗费用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已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目前仍符合供养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已确定的标准支付。

(五)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老工伤人员死亡时,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死亡后待遇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按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老工伤人员经确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按《成都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暂行)》(成劳社发[2005]75号)的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七)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其应当享受的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要求很重要,很多人因为工伤没有及时申请认定,所以丧失了认定资格。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的处理意见是,对于伤残的津贴只要达到了一级到4级,那么就可以纳入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而达到了退休的年龄一般就会停发这项待遇,而对于生活护理费用只要达到了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的,同样也是纳入到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本文标签: 工伤  待遇  级数  

为您推荐

关于老工伤待遇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老工伤政策

老员工对于工伤的待遇处理同样也是需要根据工伤的鉴定结果来进行计算的,只要达到了国家所规定的级数标准,那么就可以在退休之前享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具体不同的级别计算的方式会有所不同。

2024-07-30 21:07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10级伤残计算公式是按照定残之日起20年来进行计算伤残赔偿金,如果受害者年龄达到65岁以上的话,那么年龄每增加一岁,年限需要减少一年,75岁以上的按照5年来进行计算。其余还需要赔偿的费用,包含

2024-07-30 21:07

可以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什么条件可以判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起诉判不

2024-07-30 21:07

两个孩子如果离婚孩子怎么判 两个小孩如果离婚怎么判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

2024-07-30 21:04

单位能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 单位能不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对象

不能。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并且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是盗窃罪的犯罪主体。单位盗窃并不会构成盗窃罪,单位组织实施盗窃,获取财产归单

2024-07-30 21:04

婚内分居不给生活费算遗弃吗 夫妻分居算遗弃吗

可以算遗弃。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不负责,没有按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的,那么也是可以去起诉对方有遗弃的行为的,只要满足了遗弃的构成要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然后通过合法的方式

2024-07-30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