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构成犯罪吗 原告捏造事实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2024-04-26 07:04:46作者:未知

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构成犯罪吗 原告捏造事实法律后果

一、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构成犯罪吗?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4、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如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即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提起的诉讼。

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在说到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处罚时,其实大部分时候都是按照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同时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节才行。从《刑法》第307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在认定构成了虚假诉讼罪之后通常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我们也要注意,单位也是可能构成此罪。

虚假诉讼的行为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严厉的打击的,此时是要被予以刑事处罚的,如果是对其他的人造成损害的,也是应该及时的予以赔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中,一般是要求行为人造成了危害后果的。

本文标签: 虚假  原告  事实  

为您推荐

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构成犯罪吗 原告捏造事实法律后果

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具体的判刑标准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行为人带有非法目的虚假诉讼的,在我国的人民法院方面认定了虚假诉讼事实的存在的情况下,此时是需要判处刑罚

2024-04-26 07:04

离婚孩子抚养权再婚有子女怎么判决(离异再婚孩子)

离婚孩子抚养权再婚有子女应当是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则来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之下,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之下都是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他的情况之下的话,是需要考虑到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还有

2024-04-26 07:04

儿童交通事故九级赔偿规定是什么(儿童9级伤残的赔偿最新的标准)

儿童交通事故九级赔偿规定是按照10%的比例乘以赔偿的年限,再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一般情况之下的话,赔偿的年数就是按照20年的时间来进行计算,但是如果年纪比较大的话,相对应就是需要

2024-04-26 07:04

行政行为注销法院判决是合法的吗 行政行为注销法院判决是合法的吗

行政行为注销法院判决是合法的,人民法院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比如说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来判断如何来进行判决。根据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第70条当中明确规定,如果主要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

2024-04-26 00:28

行政判决几天执行完毕? 行政判决执行期限

行政判决几天执行完毕,法律中没有作出限制规定。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第94条,当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如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对方不履

2024-04-26 00:27

辽宁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方法是什么(辽宁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方法是什么意思)

辽宁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方法是因为利用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上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就是要,按照基数乘以缴费年限,再乘以缴费的比例,计发的基础,就是根据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2024-04-26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