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吗?
2024-05-03
更新时间:2024-05-04 00:17:50作者:未知
一、调解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变更?
调解离婚之后,抚养权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夫妻离婚之后抚养权归通常属于谁?
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因此双方如果是调解离婚,那么抚养权最终会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另一方虽然没有抚养权,他也是有抚养义务的,如果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他在整个抚养小孩的过程中对小孩有虐待行为,或者是他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没办法继续抚养子女,这些情况另一方抚养义务人都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的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