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金需要支付给对方吗(离婚补偿金对方不给怎么办)
2024-07-28
更新时间:2024-07-28 21:04:52作者:佚名
一、夫妻共同赠与给父母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将财产赠予自己的父母只要是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之下都是属于共同的财产;如果在赠予的时候立有合同而且明确给予一个人,那么这份财产就是属于一个人的,另一方没有权利得到。
但是如果在赠予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夫妻赠与财产则归属于父母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父母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其处分权归夫妻双方所有,夫妻一方都无权独立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对此要想赠与他人就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如果一方不同意,则无法赠与。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时间的限定性。即从领取结婚证开始,到解除夫妻关系为止的婚姻关系存续的整个期间的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赠与所得,以及其它合法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未同居、或分居两地,也不论财产是一方或者双方分别管理、使用,只要是婚后所得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是最具有时间性的。
第二,仅局限于所有权范畴的财产的归属利益。即有形的实物、现金和可预见的收益。
综上所述,夫妻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完全是可以赔偿予他人的,包括自己的父母,但在赠予的时候只要没有很特别的说明,那么这份财产父母双方就可以共同的享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实际的情况来,只要是属于共同的财产,都会有分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