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2024-09-16
更新时间:2024-09-16 21:11:50作者:佚名
一、按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1、按《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4)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3、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单位什么情形下可以辞退员工?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用途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单位经与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在劳动合同之中,需要注明劳动期限。通常在期限届满之前,双方都需要遵守该合同的内容。但若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职员存在重大过错,那么单位也可以将职员辞退,且辞退过错性职员的时候,不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不需要支付赔偿金。